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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尤其是中高级职称评审的时候经常用到的,同样也是职称评审条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呢?人才该如何选择呢?今天咱们就好好说说这个问题,希望人才能够引起重 ………

关键词: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尤其是中高级职称评审的时候经常用到的,同样也是职称评审条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呢?人才该如何选择呢?今天咱们就好好说说这个问题,希望人才能够引起重视,更希望人才能够提前开始准备论文的事项,毕竟,每年因为专利没有准备而职称评审被淘汰的不在少数,所以说,专利问题希望引起人才重视。在现今这个社会中,知识产权已经得到了很多人的重视,当然专利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的一员,当然也是备受青睐了,不过人们在申请专利时,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总是分不清,今天小顶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到底存在着哪些差异呢。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

首先要说一下,专利也有国内的和国际 ,事实上国际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都没有规定实用新型专利,记住了,我国实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鼓励小发明创造,研发周期较短的创新,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的必须产物,只有国内有实用新型专利。

再就是人才在实际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常用的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有的人才说,我有外观专利可以吗?可以使用,但是含金量不高,专利的含金量等级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申请难度也是如此,中国针对专利单独颁布了《专利法》,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且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法》保护。

其中,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特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同的要求都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是一个共同点,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 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 ,这是第二个共同点,且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这是第三个共同点。

01.所谓的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已经有的东西,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02.所谓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03.所谓的实用性:是指对现有科技发展、技术、人们实际生活有实用价值。

专利有以下几个特性:

01.专有性:即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02.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03.期限性: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04.无形性: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除了以上的几个共同点以外,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呢?

申请流程和周期不同

首先不懂职称评审专利申请要求的,可以多看看小职老师给您总结的:职称评审专利申请:职称评审高通过率的垫脚石!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及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所以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五个阶段,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主要针对新颖性、实用性问题审查。因此,发明专利的审查检索更加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下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中间没有二次审查的过程,那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呢?从《专利法》中大家就能明确知道,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咱们常说的二次审查,这也是为啥说实用新型专利的难度远远低于发明专利的原因。

这也是为何说审查的周期不一样,缺少了两个步骤,周期肯定不同的,实用新型专利一般8-12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到两年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这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了,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可以看出,某些费用种类,发明专利的缴纳费用金额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少一些,例如: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500元;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300元;年费:发明专利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实用新型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另外,因两者的审批程序不同,发明专利还需缴纳公布印刷费和实审费,实用新型专利则不需要,费用上来说,发明专利要麻烦很多,一般职称评审专利申请的时候,都是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

保护范围和客体不同

为何说含金量不同,除了申请难度,物以稀为贵以外,剩下其中一个层面的就是保护范围了,保护范围分为:保护时间、保护方向。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方向:虽然说专利都是用来保护人才的发明创造的,但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或者说您可以理解为,专利申请中,实用新型专利仅仅只能涵盖了可见、固定形状的产品,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发明专利保护方向:宽泛来说,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发明专利的范围涵盖了可见、固定形状的产品(如桌椅板凳,工具,机械等)和不可见的方法、流程、配方(如药方、生产工艺、检测方法、计算机软件等)。详细来说,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也可以说用途)。在《专利法》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即一个产品的新创造,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可以是新方法的创造,也可以是改良,更加偏重于发明创造,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时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算起的。

发明专利保护时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算起的。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也做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聪明的你一定发现了,实用新型的范围是被包含在发明之内的。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发明专利的范围则宽泛很多。也就是说,一个固定的可见的产品(在先没有或者有改进),即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反之,不成立。

或者咱们也可以说,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所保护的客体都是技术方案。区别在于,发明所保护的内容既可以是产品又可以是方法,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不能保护方法。在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时,特别注意不能违反保护客体的规定。申请实务中最难答复的一类审查意见就是申请内容不是实用新型所保护的客体,即在权利要求中包括了方法相关的技术特征。此时即使删除方法相关的技术特征,也可能会因为扩大了保护范围,或者修改超范围而导致驳回,这是非常危险的。

创造性和社会推动力

虽然说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的保护方向不一样,但是两者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就是推动科技、技术发展和进步。

站在发明专利的角度来说:这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记住,是新的,它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所谓的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站在实用新型专利的角度来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

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单纯从字面意思上来说,所产生的社会价值和科技价值就不在一个等级,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专利要低,这也是为何说发明专利含金量高的一个原因,实用新型专利有“小发明”或者“小专利”的说法。

人才企业福利及其他

在人才福利和国家政策这一块,专利出于初期阶段,中国的专利市场还是“政策市”,所以发明作为科技部和国知局重点关注的对象,必然能拿到最大的政策红利,这一点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发明专利更难申请,更多政府补贴,更容易维权,还能高考加分,中考加分,大学加学分等各种,也就是在现有的环境下,如果仅仅出于以上目的,能申请发明专利的还是申请发明专利,但是如果真的是出于商业目的的话,那你就必须考虑,发明多的那10年保护期值不值得你用多一到两年实审期来换?你的技术到底能不能撑过10年后依旧有价值,发明几年就不续费的多的是的,很多人才觉得没有实际意义,选择不再续费,那么基本就陆续作废了。

站在人才自身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发明和实用新型没有高下之分,具体功用也是几乎相同的,就是实现对发明创造的保护,所以关键还在于背后的技术的本身价值,抛开背后的技术谈这些东西都是没有用的。正泰打施耐德的案子,一个实用新型一审二审下来结果是施耐德付出了3.3亿的赔偿金和全球范围内的和解,中国有几个打发明的案子能拿到这样的结果?现在最容易打赢的案子应该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苹果三星在这上面着道的事迹看新闻就知道了,所以说中国知识维权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赢不赢得了是一回事,值不值又是一回事。

站在企业角度来说,除了以上几项意外,相信高新企业认定关注过的人才也都知道了,很多企业专利申请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申报高企资格。在高企资格评审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重也不同。在高企认定标准中,发明属于I类知识产权,一旦拥有,永久使用,也就是在初评和续评中都可以使用,而且只要有就可以在知识产权要求这一打分项中获得高分。实用新型则属于II类知识产权,只能用于一次高企评审,而且要求至少具有6项才能在知识产权打分项中获得高分,差距可想而知,所以说,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说为人才做专利申请的时候,选择哪种最为合适,需要仔细掂量。

维权问题

从保护的力度来讲,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对于技术方案都具有同样的保护力度。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但是如果真的出现问题,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后期专利维权不同,由于发明专利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已经经过实质审查,在后期专利维权上占很大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没有事前审查,快速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的致命伤就是一旦成型没法修改,这也导致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之后被无效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您可以想一下,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达2-3年,这么长的时间就涉及到专利授权问题,于是产生了这个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实行事后审查的,先授权,当有专利纠纷时才会去实质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实用性!实际上绝大多数实用新型专利批准时间都在1年以内。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没有事前审查,可能被申请判专利无效,换一个角度来说,相对发明来讲,实用新型的保护期明显过短,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往往案子还未审完,保护期就过了,您还打官司呢,人家愣是拖到保护期到期,那就尴尬了,下一步专利法修改有望将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延至15年。

或者说您可以理解为专利权利的稳定性,一般来说,授权的发明专利是经过实质性审查的,权利比较稳固,因此在进行维权的时候,即使对方提出无效请求,法院多数情况下也不会终止审判,有利于权利人维护权利。但实用新型专利在诉讼过程中一旦遇到对方提出无效请求,法院很有可能中止审判,等待无效请求的结果。此时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知识产权局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来说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利的稳定性,要求法院不要中止司法审判。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所以用发明专利去提出诉讼,不需要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但用实用新型的话,则必须提供一份权利评价报告。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实用新型对申请诉前禁令的力度很低,也很容易在申请过程中被诉讼终止。

最后扩展补充一点,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也就是说涉及到形状、构造及其结合的技术,即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遇到这种技术,申请人可以考虑选择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在申请时注明同样的内容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两种专利。这样,在发明专利未授权时,可以先以实用新型专利权来保护发明创造,如果因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导致发明专利没有授权,则能保证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还可以尽量延长专利受保护时间,实用新型先获得授权,可以取得10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授权了,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同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期限延长至20年,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较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更有效的保护发明成果。

综上所述,小职老师做了一个总结。

发明专利:

保护期限:20年;保护对象:产品,方法,用途;保护内容:产品,方法的任何技术改进,现有产品的新用途;审查方式: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平均审查周期:2-3年甚至更久;授权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难度:高;

实用新型:

保护期限:10年;保护对象:产品;保护内容:产品内、外部形状、构造的改进;电路改进;审查方式:形式审查;平均审查周期:8-12个月;授权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难度:中;

外观专利:

保护期限:10年;保护对象:产品;保护内容:产品外部形状、图案、色彩的新设计,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审查方式:形式审查;平均审查周期:8-12个月;授权要求:非现有设计(及与现有设计近似的)、非他人在先合法权利(例如商标、版权);审查难度:低;

以上就是今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的全部内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人才职称评审时候的关键,也是含金量较高的一个模块,如果说您有职称评审的打算,可以提前考虑咨询小职老师专利的准备事项,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如果说您这里对职称评审专利申请还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咨询小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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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保定市客户的评论:
我报名北京的职称,其他的都还好,就是论文,完全和想象的不是一回事,北京申报职称的时候,有一票否决制,且,实行的人还不少,我们都以为我们发表的论文不错,实际上,只要是万方、维普和知网检索的论文,基本都被一票否决了,人家说,我们的期刊是虚假期刊!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这几年报名职称,完全不是五年前的那种,那会报名哪里有什么业绩要求啊!你提交材料,甚至没有论文也能过,但是现在,完全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会是市场需求量大,办理的人少,当然让你过,现在不是这样,没那么简单!
来自天津市客户的评论:
熊老师指导的还可以,很多业绩问题,细节问题,都是熊老师协助解决的,非常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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